释义 |
一般是民事侵权,如果狗的价值太高又陪不起,那就是故意损坏财产罪。按照法律来说、道德标准暂时不说假设杀死的是一条流浪狗、那么没罪、因为那狗不属于私人财产、就当它是路边的一只蚂蚁可以了、就跟现在城区的打狗队一样。假设杀死的是一条别人家里的狗、那是私人财产、是要负法律责任。假设前提是那狗无故咬你、那就算正当防卫、还可以追究狗主责。 杀别人家的狗犯法,属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法律上,宠物狗属于个人私有财产,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故意将宠物狗打死属于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宠物狗的价格比较昂贵,数额较大的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予以治安处罚,同时行为人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