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有27种并发症,在生育定点医院生育的可以享受生育并发症的待遇。 1、异位妊娠; 2、妊娠剧吐; 3、前置胎盘; 4、胎儿畸形; 5、胎儿窘迫; 6、胎膜早破; 7、羊水过少; 8、羊水过多; 9、胎盘早期剥离; 10、多胎妊娠; 11、过期妊娠; 12、母婴血型不合; 13、胎儿生长限制; 14、产力异常; 15、胎位异常; 16、晚期产后出血; 17、巨大儿; 18、子宫破裂; 19、羊水栓塞; 20、产褥感染; 21、脐带先露与脐带脱垂; 22、早期产后出血; 23、产褥中暑; 24、骨产道异常及软产道异常; 25、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26、妊娠滋养细胞疾病; 27、死胎。 法律依据:《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一条,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下列各项: (一)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