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转让办理方法 |
释义 | (一)办事程序由转让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利用股受理审查是否符合转让条件—现场勘测—地价评估—填写转让申请审批表—利用股审核—报局批准—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二)转让土地报件 1、用地申请 2、土地使用证(原件) 3、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的提供成交确认书) 4、双方转让协议 5、如改变规划的提供规划部门意见 6、土地评估报告 7、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一、土地所有权转让的条件 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制度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就是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无论满足什么条件,土地的所有权都不能进行转让。 个人虽然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但个人可以拥有土地使用权,个人可以依法转让其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在日常生活中,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的转让较为普遍。 (一)转让以出让方式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已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已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二)转让以划拨方式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需要经过依法批准:如果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不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按照转移登记办理;如果土地用途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受让方需要依法依规补缴土地出让价款。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转让宅基地使用权需要满足四个条件: 1、转让主体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2、转让方必须有住房保障。基于我国的一户一宅政策,宅基地具有保障农民基本居住需求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特定功能,不能让农民失地、失去住房保障。 3、持有宅基地证明 4、存在宅基地转让协议,转让协议还需要有见证人的签字以及村委会的证明。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定条件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定条件:首先,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转让市场,但在进入前,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换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方可进入转让市场。 其次,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出让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9条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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