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施工许可证办理后3个月内必须开工。 法律规定必须在三个月内开工,特殊情况只能延期的要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包括有。需办理完毕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需取得规划许可证、需确定建筑施工企业等。 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筑工程的质量状况往往直接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大问题,在工程施工作业中必须把保证工程质量放在首位;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