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购房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释义 |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购房按揭贷款需提: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首先应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同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借款人资料: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有保证人的,必须提供保证人的有关资料。 2、所购房屋资料: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条和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收据复印件;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贷款批准后,购房人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持下列资料到房屋产权所辖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各一份;房地产抵押申请审核登记表;全部购房合同;房地产部门所需的其他资料。 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抵押人应将房产管理部门签发的《期房抵押证明书》或《房屋他项权证》交由贷款银行保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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