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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简易审理程序和普通审理程序的区别
释义
    法律分析:简易审理程序和普通审理程序的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几点:(一)适用范围不同。简易审理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除此之外的案件都适用普通审理程序。(二)当事人起诉方式不同。(三)举证期限不同。(四)审判人员组成不同。(五)庭审流程不同。 (六)审理期限不同。(七)不可相互转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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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18: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