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处理。2、看其与合同约定面积的比例。低于3%,按合同价格结算。如果少了,应退回多收的房款。3、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多的,误差在3%以内的,超出部分按实际增加的面积计算,由业主补交购房款。4、误差在3%以上的,业主只追加3%的房款,3%以上部分由开发商付款。5、如果实际面积少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售房单位按实际减少的面积退款。6、误差超过3%,业主有权利要求退房或者按实际减少的面积退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