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埋藏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换言之,遗失物并不手辩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合法占有人)抛弃的或因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不慎所丢失的毕好缺动产。埋藏物一般为动产,须有埋藏事实,袜搭以不易被他人从外部发现为必要,埋藏物是有主物,只是所有人不明,而非无主物。【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第三百一十九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