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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扣着结婚证不给我离婚怎么办
释义
    可以在对方户籍地或常住地的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或去民政局复印一份结婚登记档案即可代替结婚证,写好起诉状。
    一、请问异地可以办结婚证吗?
    大家都知道,异地不能办理结婚证,结婚证只能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就是说结婚登记到任意一方的户籍地都可以办理,如果一方是外地人一方是本地人的,则不用非得去另一方的户籍地办理结婚登记,在本地办理即可。
    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则需要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国家放大招了,从从2021
    年6月1日开始,民政部决定,将在辽宁、山东、广东、四川、重庆、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进行试点,为期2年。家乡是以上提及到的省份的人,都可以不再为结婚登记而烦恼了
    “跨省通办”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现在扩大到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结婚证在哪里办理
    办理结婚证一般在当地民政局办理,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2、双方当事人处异地的情况,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可以共同到任一方常住户口的区级或县级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申请;
    3、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相关材料和证件、声明等进行校对和确认,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准予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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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