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机卡注销时要违约金怎么办 |
释义 | 注销手机号没有所谓违约金的,只要把之前欠费补齐就可以注销手机号。 手机卡没在用也没有注销,欠费逾期了,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前往就近营业厅,建议是当地直属营业厅,让客服经理查询详细欠费清单,因为长时间欠费会产生滞纳金,申请免除,处理后的欠费在接纳范围内缴清欠费。这样不会影响到个人信用评级。问题的关键是要与客服代表详细沟通,才能最妥善的解决问题。《电信条例》2000第三十五条: 1.电信用户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地向电信业务经营者交纳电信费用; 2.电信用户逾期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 3.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用户,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暂停向其提供电信服务。 4.电信用户在电信业务经营者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交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可以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5.经营移动电信业务的经营者可以与电信用户约定交纳电信费用的期限、方式,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6.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迟延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用户补足电信费用、违约金后的48小时内,恢复暂停的电信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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