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机关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政府机关在广义上指中央和地方的全部立法、行政、司法和官僚机关。狭义的政府机构仅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官僚机关,即依照国家法律设立并享有行政权力、担负行政管理职能的部分国家机构,在我国,亦称为"国家行政机关"。 政府机关组织简介: 1、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如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也叫政权机关。当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也在国家机关之列。 2、特指中央一级机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派驻国外的大使馆、代办处、领事馆和其他办事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工作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如行政公署、开发区管委会、公安局派出所、乡镇工商所、税务所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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