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才能贷款 ? |
释义 | 法律分析: 1、信用贷款。如果借款人想要借款的额度不是很大,在1到10万之间,可以选择使用信用贷款,办理信用贷时,借款人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与银行卡去银行咨询贷款,不过,部分银行需要结婚证。 2、抵押贷款。如果借款人有高额资金需求,也可以使用抵押贷款,可以选择抵押车或者房,目前抵押贷款下款还是很快的。 3、担保贷款。借款人如果有符合条件的担保人做担保,借款人也可申请担保贷款。只要有一个信用好或是银行资深大客户愿意做担保人,那么借款人可以从银行下款。 4、消费贷款。如果仅仅是用于生活消费来借贷,一般借款人只要拿着自己消费流水账单向银行贷款。银行的消费贷款还是很容易下款的,不过,流水不足的账户可能会难下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四条商业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 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三)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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