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早上提前上班算加班吗? |
释义 |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早上提前上班的,应当属于延长工作时间,这个是算加班的。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和劳动者协商好,要求劳动者在早上提前上班的,该行为应当属于延长工作时间,劳动者按照单位的要求,提前上班的,应当算加班,然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情况支付加班费: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一、劳动者不得拒绝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 用人单位要求加班的,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但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的,劳动者不得拒绝加班。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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