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租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
释义 |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如有共同提取人的,需提供共同提取人的身份证件、关系证明、共同提取人的书面同意书等。 (3)委托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公积金租房怎么提取1、首先要满足公积金缴纳三个月,才可以提取。在以前的规定中,租房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需要提供相关票据,使得复杂度大为提交,且以前租房提取批准也是很难的。而在新的规定下,职工只需要连续缴纳三个月住房公积金就满足了提取公积金租房的提取条件,这个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公积金能自行确认的。2、必需是无房的。租房自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是申请人在市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区域内的才有资格申请。(国内各城市租房自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详细条件有差别的,以本市条件为准)。3、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由职工本人先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由职工本人持本人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办理审批手续。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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