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精神鉴定费用谁出 |
释义 | 精神病鉴定费,不应该由受害人或者行为人家属承担,应由公安机关承担,在财政报帐。 一、严重精神病人致人轻伤要负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人致人轻伤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要看这个精神病人在犯罪的时候是否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有精神病的人犯罪是否会坐牢 有精神病的人犯罪不一定会坐牢。精神病人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识别或控制行为能力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能识别和控制自己的精神病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假如这个精神病人在这种状态下杀人,就不需要坐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精神病人在不能识别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的,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格照顾和医疗;必要时,政府强制医疗。 三、交通事故二次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二次鉴定费用谁承担,有两种意见: 1、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 2、应该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 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补充鉴定: 1、鉴定内容有明显遗漏的; 2、发现新的有鉴定意义的证物的; 3、对鉴定证物有新的鉴定要求的; 4、鉴定意见不完整,委托事项无法确定的; 5、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鉴定的范围鉴定人的种类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鉴定的程序及法律责任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鉴定意见的告知义务对鉴定意见的异议及其处理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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