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医保上海能用吗 |
释义 | 江苏医保能否在上海使用,需要提前向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的,经同意批复后才可以跨地区使用。医保卡异地使用办理手续如下: 1、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 2、本人书面申请,简述长住异地的原因; 3、长住异地的证明,如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长住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之一。 异地就医去报销可以按照以下步骤: 1、首先要先拿到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 2、然后去医院社保窗口盖章; 3、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 4、外出治疗后带着发票、医疗本、还有社保卡、户口本等回县级社保局报销。 以下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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