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对居间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服务费一般会在合同里面有约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了居间的概念,即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第1款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2款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