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随军随队是为了关爱军官家庭,解除后顾之忧,让他们专注于部队建设;而不随队则是家属仍留在原地。随军家属可在部队服务机构安置,也可由当地政府安排工作。 法律分析 随军随队指的是家属无工作、无收入,家属档案关系都调入部队,每月发一笔生活补贴(随驻军地方经济水平而定);不随队指的是办理了随军手续,但家属关系仍在地方。随军是部队为了照顾长期分居两地的军官生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安心和有更多精力投入部队建设的一种规定。随军家属可安置在部队的服务机构,也可由部队驻地所在地方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安排适当的工作 拓展延伸 随军行动与伴随行动的异同点 随军行动与伴随行动在军事行动中有着不同的特点和目的。随军行动指的是军队作战时,携带一部分非战斗人员和物资,紧密跟随在部队后方,为其提供支援和服务。而伴随行动则是指在军事行动中,其他组织或个体自愿跟随部队,提供特定的支援或参与行动。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参与方式、组织形式、责任分工和行动目的上。随军行动更强调对军队的直接支持,而伴随行动更注重其他组织的自愿参与和特定任务的完成。这种区别使得随军行动更加紧密与军队行动结合,而伴随行动则更加灵活适应不同的需求和情况。 结语 随军随队制度的实施,为长期分居两地的军官提供了后顾之忧的解除和更好的工作安排。随军家属能够得到部队的生活补贴和适当的安置,使他们能够安心支持部队建设。随军行动与伴随行动在军事行动中有着不同的特点和目的,随军行动更注重对军队的直接支持,而伴随行动则更加灵活适应不同的需求和情况。这一制度的实施,为军队的战斗力和家属的生活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三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