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松江区办理离婚地址: 1、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4楼; 2、服务时间: (1)结婚: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 下午1:00-4:30周六上午9:00-11:00 下午1:00-4:00; (2)离婚:周二至周五上午8:30-11:00 下午1:00-4:30。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外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