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规划范围为武山县行政区划范围,包括15个乡镇(含城关镇),总面积2011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包括城关镇和洛门镇。2030年县域规划常住人口50万人,城镇人口25万人,中心城区人口规模18万人,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67.3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20平方公里。要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