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领结婚证能离婚吗? |
释义 | 没有领结婚证能否离婚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未领取结婚证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应当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同居的,男女双方都符合婚姻的实质性要求的,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的,应当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94年2月1《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同居关系。既然不是法律婚姻,自然不需要办理法律规定的离婚手续。 一、什么是同居什么是事实婚姻两者的区别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 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而1994年2月1日以后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与合法登记缔结的婚姻同等对待。 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不一样,两者的区别表现在: 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 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3、两者的身份关系不同。 4、两者的财产关系不同。 5、两者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不同。 二、是事实婚姻受法律的保护吗 1、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受法律保护。 2、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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