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单位欠缴导致 医保 无法报销的,发生的 医疗费用 由单位承担,单位不愿意承担劳动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劳动者自行垫付后,有权依据住院收据向用人单位追偿。《 社会保险法 》第23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