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原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出具《养老保险转移单》一式四份,本人手里一份,如已到社保部门鉴证,现单位带着它就行了(也叫封存单);如未鉴证只须原单位在转出单位处盖章即可,现单位带此单到社保部门鉴证。各地程序应该是相同的。个人也可办理但必须到转入、转出、社保部门盖章较麻烦。养老保险转移需由现所在公司开具一份养老保险接收函至原社保局,然后社保局开具转移的单据级核算职工劳保保险帐户的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