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宪法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七条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