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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丢失怎么办?
释义
    本文介绍了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丢失后应该如何处理,以及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如果合同丢失,只有补签,但书面合同的存在与否并不是决定租赁关系是否存在的根据。因此,应当联系业主重新签订合同,并注明之前的合同作废。如果双方合同丢失且没有证据证明是有期限的租赁合同,则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另外,文章列举了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协议解除和因事变更解除,以及一方故意违约的情形。
    法律分析
    一、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丢失怎么办?
    合同丢了只有补签,但书面合同存在与否并不是决定你们之间租赁关系存在与否的根据,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证明根据。现在你需要通过举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租赁关系,如:曾经交的成约定金、通话录音、转账记录等等可以证明你们曾签订过租赁合同的证据,以此推翻业主的陈述。所以,你应当联系业主重新签订合同,并注明之前的合同作废。
    简单来说,一方合同丢失,土地合同的当事人手中都有该合同,一方的丢失,可向对方手中复制。也可重新再写。双方合同丢失,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有期限的租赁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二、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
    1、协议解除
    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发生,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议,在不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协议解除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因事变更解除
    即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立后,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如果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依照情事变更原则,受损害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情事变更原则是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一个法定原因。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解除使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这种消灭,只能是将合同解除时止之后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解除之前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有效。
    3、一方故意违约
    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无故擅自违约,使得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成为不必要,并已经给无过错方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且这种损失已无法弥补的,无过错方有权解除。
    结语
    无论是农村土地租赁合同还是城市房屋租赁合同,丢失合同后都可以通过补签或者重新签订来继续有效。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者一方故意违约,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在任何情况下,重新签订合同前都应该准备好相关证据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租赁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第四章 治 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承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农村土地的,在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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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7:4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