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仲裁和在职仲裁区别 |
释义 | 一、离职仲裁和在职仲裁区别是什么 1、离职仲裁和在职仲裁区别如下: (1)职位状态不同。离职仲裁是员工离职后或未在被仲裁单位工作时进行仲裁。在职仲裁是在职工作期间进行仲裁; (2)合同状态不同。离职仲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后进行仲裁。在职仲裁是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然生效的情况下进行仲裁; (3)赔偿不同。离职仲裁,劳动者一般不涉及赔偿。在职仲裁,公司与员工发生纠纷进行劳动仲裁赔偿肯定会有赔偿,因为没有离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仲裁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仲裁的适用范围包括: 1、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2、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3、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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