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避风港原则 |
释义 | 避风港原则是在民事网络侵权领域内的一项原则,具体是指,当权利人发现网络上对自身的侵权行为时,可以及时通知网络平台采取一定的措施,网络平台也需及时通知侵权人对它采取措施的原因。 一、网络发布平台是否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发布平台一般是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但是,如果被侵权人在受到侵权之后,依法请求网络发布平台对侵权的帖子进行删除,而发帖网站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二、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有什么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1、停止侵权。为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受害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消除影响。侵权人承担这一责任,应当采取有效的方式说明真相,消除侵权对作权人的负面影响; 3、公开道歉。也就是说,它应该是公众理解的。承认侵权,并向作权人道歉; 4、赔偿损失。赔偿损失也被称为损害赔偿。是指侵权人用自己的财产赔偿,以弥补自己的行为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财产损害的赔偿,以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在内的实际损害作为确定赔偿金额的标准,不得超过实际损害的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通常规定停止侵权、恢复不良和有限的经济赔偿。 三、网络侵权如何确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了对侵权行为地予以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同时,该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对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或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权利人认为其服务所涉及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犯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被删除、改变了自己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可以向该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通知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二)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 (三)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权利人应当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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