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月冲余额要求 |
释义 |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月冲的条件: 1、在市中心系统内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缴存职工。 2、借款人申请冲还贷业务时,其缴存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应按月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3、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加大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12倍。 4、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存在冻结、担保等情形。 5、借款人正常还款6个月(含)以上且两年内无连续3次或累计6次以上的逾期。 6、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售房单位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担保公司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的可办理冲还贷业务。担保方式为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的,转为房产抵押后方可办理冲还贷业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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