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余额怎么用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法如下: 1、贷款买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取买房。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购房金额; 3、提取偿还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可提取偿还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 3、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同意按照本办法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也可以用来贷款买房。只要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到规定期限,一般是6个月或12个月,就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管是异地还是本地贷款买房都可以申请。而且公积金贷款买房相对商业贷款来说还比较便宜,利息比较低。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或者市场租房房租。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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