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关于这个问题,建议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一、首先查看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了解清楚是哪里的法院受理的案件?开庭时间是什么时候?是否存在管辖权问题? 二、认真阅读原告的起诉书,弄清楚原告是谁?是哪里人?具体的诉讼请求是什么?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是什么? 三、找您爸爸了解核实案件具体情况:债务是否存在?是什么原因产生?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与你有何法律关系? 四、如果案情较为复杂,建议及时寻求律师帮助。 五、书写好答辩状,积极参加开庭审理,切勿放弃诉讼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