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能恢复曾用名 |
释义 | 去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更改手续,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需要写改名申请交给公安机关即可。 具体流程: 准备材料: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以及变更姓名的书面申请,到当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由父母或者收养人携带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派出所户籍科,由户籍科进行调查审核。 审核:经过派出所的调查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上报给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恢复曾用名:如果审核通过,名字将被恢复到曾用名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步骤,而且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同时,也需要确保所有的材料和程序都符合当地的法律和规定要求 在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可以恢复自己的原名或者曾用名,但是具体操作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因为不同情况有不同的法律依据。 一、恢复原名与恢复曾用名的区别 1。恢复原名:指在结婚前使用的姓名。 2。恢复曾用名:指在婚姻关系中因结婚而改用的别名。 二、符合条件的情况 1。由于离婚原因非自己过错,想恢复原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因离婚解除婚姻关系,一方愿意恢复自己的原名或者曾用名的,应当予以确认。 2。由于离婚对方过错,想恢复曾用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如果离婚原因系一方有过错,非对方所能承受的,而对方因此受到伤害,请求恢复自己的原名或者曾用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判决允许。 三、合法操作流程 1。缴纳一定额度的公证费用,并提交有关材料证明自己的身份以及想要恢复的名字。 2。进行公证手续,公证处将会为你开具一份证明原名或者曾用名被恢复的证书。 3。凭借证书,到派出所进行变更户口等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如果离婚双方没有规定使用哪个名字,那么双方任意一个人想恢复原名或者曾用名都可以。 2。虽然恢复原名和恢复曾用名都是可以办理的,但恢复曾用名只有在离婚对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办理成功。 3。办理成功之后,原来的名字就彻底失效了,在以后的生活中只能使用恢复的名字,不能再与原名混用。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改了一次名字能恢复曾用名的,变更姓名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更改姓名的书面申请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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