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去检察院问到进展的。通常不会主动告知案件进展情况,但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案件当事人或其近亲属、辩护(代理)律师,可以到检察院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五十八条 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起诉;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追加、补充起诉。变更、追加、补充或者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法院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