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能带走首饰么 |
释义 | 1、离婚女方可以带走首饰。 2、一般情况下,首饰是女方个人财产,女方有权带走。如果是男方购买的,应当是以结婚为前提的赠予,一般不予退还。具体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我们国家法律具体规定而言,对于首饰财产方面,如果是女方的陪嫁的首饰,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若属于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应该归男方财产。 假首饰不算骗婚。骗婚是指以缔结婚姻为条件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婚姻的行为。被骗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因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没有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男方,导致另一方在被欺骗的情况下结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需要的材料需要根据离婚的方式决定: 1、协议离婚,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2、诉讼离婚,起诉书,身份证、户口本,家庭财产清单,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女方离婚的首饰用品适用于上述第三、四条,因此女方可以不返还男方购买的首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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