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担保人为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如果贷款人无法偿还,担保人需要代为偿还,并可以向担保人追款。如果贷款人故意不还款,担保人可以履行抗辩权,提供还款能力证据,申请法院先执行贷款人资产及财务,贷款人无力偿还时再执行担保人。担保人对贷款人的贷款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有义务代为偿还。银行可以向担保人追讨贷款。如果贷款人恶意拖欠不还,担保人可以行使抗辩权,并积极向法院和银行提供证据证明贷款人有还款能力。申请法院先对贷款人的资产和财务进行执行,如果贷款人没有还款能力,再执行你的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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