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区戒毒长期不去如何处理 |
释义 | 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的,则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社区戒毒戒满期会自动解除吗? 社区戒毒到期后不会自动解除。社区戒毒满三年后,可以申请取消动态管控。具体程序如下: 1、强制戒毒后要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接受定期和不定期的尿检,三年后可申请撤销动态监管; 2、从最后一次被抓放出来,连续三年以上派出所监督检测,有记录证明没有复吸,请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开出证明,然后申请取消动态管控; 3、公安机关审查之后,符合条件的即取消动态管控。 二、强制戒毒和社区戒毒的时间分别是多久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社区戒毒的时间期限为三年。具体内容是: 1、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2、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三、什么是社区戒毒的决定主体 社区戒毒的决定主体是公安机关。社区戒毒是指吸毒者在社区的领导和监督下,整合家庭、社区、公安、卫生、民政等力量和资源,使吸毒者在社区戒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戒毒条例》第十四条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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