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下要素会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是否为营利的目的提供程序、工具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