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保检查频率及其实施情况 |
释义 | 督察省委、省政府贯彻环保决策、解决环境问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重点盯住突出环境问题处理、环境质量恶化区域、环保不作为、责任追究等情况。 法律分析 查环保问题重点是督察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 1、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2、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 3、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4、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拓展延伸 环保检查的效果评估及改进措施 环保检查的效果评估及改进措施是确保环境保护工作有效进行的关键。通过对环保检查的效果进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改进提供依据。评估结果可涵盖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环境污染源治理效果、环保政策执行情况等方面。基于评估结果,可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如加强环保督察力度、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增加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等。同时,还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提升环保意识,加强公众参与,共同推动环保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这些努力将有助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结语 查环保问题重点是督察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重点盯住突出环境问题处理情况,检查环境质量恶化区域及整治情况,督察地方环保不作为、乱作为,了解环保党政同责和责任追究情况。评估环保检查效果,制定改进措施,加强督察力度、监测体系、法规执行,促进公众参与,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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