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裁定书和刑事判决书虽然都属刑事审判文书,但二者有明显的不同: (1)二者内容不同。刑事裁定书是就案件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书面结论,刑事判决书是就案件实体问题做出的书面结论 (2)使用方法不同。刑事裁定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和结案时都可以使用,一个刑事案件可以有一个以上生效的刑事裁定。刑事判决书只能在案件结案时使用,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生效的判决书 (3)上诉期限不同。刑事裁定书中规定上诉期限为5天,刑事判决书则10天。一审判决准许上诉,一审裁定有的可以上诉,有的不准上诉。 法律客观: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合议庭应当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 证据 和有关法律规定,并在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议,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追究刑事责任;构成何罪,应否处以 刑罚 ;判处何种刑罚;有无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附带民事 诉讼 如何解决;赃款赃物如何处理等,并依法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