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党员权利有八项义务、八项权利。 党员享受国家待遇如下:入党就相当于申请了晋升准证。要想在共产党组织或企业里得到提拔,党员是一个必要条件,即党员虽然可以不提拔,但非党员一定不能提拔。如果想当官,就加入;入党可以说是支持我们的国家或者权利。它有很大的优势。大多数干部是党员,党员优先;党员也可以时刻提醒自己,无声无息,减少犯罪机会,成为前进的动力;中国共产党党员,以下简称党员、共产党员或党员,分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和中国共产党预备(候补)党员。是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入党条件和入党程序,经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工人、农民、士兵、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先进分子。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