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党员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公民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言论,其目的是为了颠覆国家政权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则涉嫌违法犯罪,应当依照条例的纪法衔接条款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