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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到强制执行传票去了法院做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收到传票后不知道如何处理,不知道如何应诉,那么应当及时委托律师参与诉讼。如果认为执行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可以提交书面异议给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在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应尽快履行强制执行书裁定的法律义务。暂时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可向执行人员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处理,分期分批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三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时,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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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5:4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