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卡余额怎么异地使用 |
释义 | 医保卡余额异地使用流程如下: 1、先备案,异地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包括线上备案和线下备案两种方式; 线上备案:登录社保局官网办理即可,或者在社保局APP、微信公众号上备案。 线下备案:拿着身份证、社保卡、异地就医登记表等材料,去社保局相关窗口办理。 各地需要的资料和操作方式不太一样,去之前先打电话咨询一下(区号+12333)。 2、选定点,从公布名单中选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登陆人社部社会保险网查询系统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3、持卡就医,就医人员就医时一定要带上社保卡,它是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 医保卡办理流程: 1、医保卡办理申报程序。由本人或代办人到市商业银行任意网点开办医疗保险缴费卡,首次预留资金不得少于3个月的应缴费额。开卡两日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申报核定手续; 2、医保卡办理参(续)保需携带的资料,在职人员需携带商业银行医保缴费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商银行养老保险代扣存折)、失业证(领取过失业金的人员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还需提供养老保险变动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3、医保卡办理退休人员需携带,商业银行医保缴费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综上所述,参保人想要在异地使用医保卡报销医疗费用,必须先办理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手续办理完成后,参保人就可以在外地的定点医院持卡就医了,住院结算医疗费用时可以用医保卡进行即时结算。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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