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参与出资购买,房产证登记在其他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在双方离婚时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释义 | 法律分析:登记在其他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包括兄弟姐妹、父母子女等。通常来说,如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其前提是必须取得该家庭成员的认可,即登记的名义产权人承认夫妻俩享有该房产的一定份额。如果产权人不予认可,则必须先通过析产程序对此进行确认。否则,由于房产证登记在其他人名下,即使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也不会得带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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