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房贷政策 |
释义 | 天津房贷政策如下: 1、天津市的贷款政策是“认房又认贷”,天津名下无房,全国范围内没有贷款记录的情况是首套房,首付最低三成,二套房首付最低6成; 2、天津首付比例最低只需25%面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人群。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即使已经结清第一套房贷款,购房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仍为三成。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如下: 1、借款人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的书面申请,还应该要填写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且要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 2、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的资格还有相关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以后,借款人可以和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者是协议,同时还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应该要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相关的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以后,就可以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4、借款人还要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的情况,随后要到银行进行测算,这样就可以得知贷款的金额还有每月的还款数额。同时还可以根据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每年都要提取一次; 5、在还款方式上,相关的人员还可以选择“余额冲贷法”的方式,也就是提取的公积金首先要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有商业贷款上的本息。 法律依据:《天津限贷政策》 一、在天津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二、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底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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