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合伙人不继续投资了怎么处理 1、合伙人不继续投资了,可根据合伙协议处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合伙经营的企业散伙时,双方都要进行清算,在将合伙人所占有的财产清理后,才能分得利润;对于亏损部分或债务的清偿也应及时清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二、普通的合伙出资方式有哪些 普通的合伙出资方式有以下: 1、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2、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3、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4、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5、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