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患重度精神病能将财产留给儿子吗 |
释义 |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应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一、立遗嘱时必须为残疾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吗 立遗嘱时不一定必须为残疾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只有当残疾继承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既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双重标准时,才享有要求保留必要份额的权利。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被继承人不仅留下遗产还留下债务怎么办 被继承人不仅留下遗产还留下债务的,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清偿完债务还有遗产的,按被继承人遗嘱分割;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分割。清偿完债务没有遗产的,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三、订立遗嘱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订立遗嘱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应当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2、应当说明遗产分配的具体办法或者份额。3、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4、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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