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怎么办 |
释义 | 一、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二、结婚证被另一方藏匿。 如果另一方将结婚证藏匿,去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时不要说是被藏匿,告诉工作人员说结婚证丢失。 另外,除非非法同居的一方或双方有配偶,否则起诉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结婚证遗失怎么开具婚姻证明 结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应到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遗失证明。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也就是说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能够查找到档案的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查档证明进行补领,查不到档案的可在原单位或街道开具证明后补领。 二、结婚证可以异地补办么? 结婚证丢了,不能在异地补办,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合影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由于补办结婚证与结婚登记不同,因此,只需夫妻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合影补领即可,无需夫妻双方共同去办理。实践中,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可能需要的材料有些不同,如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夫妻二人合影照片等等,当事人可具体根据各地的要求进行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离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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