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认定当事人所持有的商标为驰名商标的,有如下途径: 1、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交相应的认定材料,由商标局认定; 2、当事人可以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 3、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认定。 法律客观: 《商标法》 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