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打架跟着去了但没动手,是否有责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如果尽到了劝阻义务,没有责任; (3)否则,就有责任。 一、刑法对于共同犯罪的规定 (1)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第二十六条规定: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3)第二十七条规定: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第二十八条规定: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第二十九条规定: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