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遭受非法侵害的。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3、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4、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